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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掀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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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mily2008
时间:
2018-12-1 21:19
标题:
掀桌子
全球80%以上的人信仰各类宗教,全球99%的人信仰专利,中国一半以上人在三四线以外的地区,人人皆困于伪道德。
无极领域反宗教、反专利、提倡降维打击,去十八线城市作战。
几乎所有人都认为要尊师重道,敬天爱人,尊重长辈意见,无极领域则反一切权威。
父母的意见如果真值得参考,就不会一辈子窝在一个小地方,辛苦一辈子赚的钱也就刚够生活,真相应该是恨爹不成刚啊。如果老师真的那么厉害,就不会为每月几千块工资,苦哈哈教一群学生。
多数人的蠢,在于它们是多数人。
80年代,随大流进国企,以为是铁饭碗,被下岗。
90年代,随大流去炒股,以为能赚大钱,被收割。
10年代,随大流去名企,以为有钱有面,被打杂。
综上,这世上能被得罪的人,基本得罪完了。
但哥哥从在不在乎,依旧对这群人充满爱意,毕竟它们可是会移动的钱包啊。
小读者们很是愤慨,你凭什么不敬畏,迟早要倒霉。
群众的心计不用猜,便能直接感知,那是一种强烈希望你倒霉的期待!人啊,就是这样的,愿人穷恨人富!
如果有人说我们不知敬畏,不懂礼法,不可救药,那么,我们将一千零一次回答,是的,我们就是这样的人…
不信来世,不尊古法,不敬前贤,只求当世奋勇向前!
一)契约的正义性
济阳有个商人的船沉了,死命的喊救命,有个渔夫寻声找落水者。商人急忙喊:“我是济阳最大的富翁,你如果救了我,就给你100两金子”。渔夫救了商人后,对方却翻脸不认帐,只给了渔夫10两金子。渔夫怪他不守信,出尔反尔。富翁说:“你一个打渔的,一生都挣不了几个钱,突然得十两金子还不满足吗?”渔夫没办法,只能回去。结果第二次富翁在原地又翻船了,有人欲救,被他骗过的渔夫说:“这就是那个说话不算数的人!”于是商人淹死了。一个人若不守信,便会失去别人对他的信任。
失信于人者,一旦遭难,只能坐以待毙。
坊间常流传这么个故事,某个穷苦群众意外捡到一大笔钱,费尽周折寻找失主,没想到失主是个大老板,感念穷人诚信的品质,于是提拔对方,这个穷苦群众从此平步青云。
上面第一个故事来自刘伯温写的《郁离子》,这类故事满大街随处可见,匹诺曹的鼻子、诚信的花朵、季布一诺值千金…
整个人类文化传承,从幼稚园到大学,从纸质书到电影,贯穿古今,全方位无死角立体式信息轰炸,只告诉我们一个道理:契约精神的绝对正确!
契约具有天然的正义性,不容置疑,不可辩驳,生来便是如此。
以上的契约论全错,土鸡瓦狗,不值一提!
二)卖身的妹子
去年XX师范的女大学生因为缺钱,所以借了3000元网贷,约定了按周还款,一个星期后还款5000元。
我们知道,学生的智商向来堪忧,女学生更是如此,到期后当然是还不起钱,只能以贷养贷。
妹子借款5000元还之前的借款,但是却被逼签了1.5万元的借款合同,一个月后这笔钱滚到2.7万,于是贷款中介将妹子推荐给另一伙放贷公司,就这样前后总共5个月时间,从3000块滚到15万多。
为了让女学生还钱,高利贷推荐它到夜总会上班,大家都懂,这妹子两个月赚了十几万,全部用来还款。
朋友都劝妹子报警,以女学生智商,当然是拒绝报警,它说:合同都是自己亲手签的,没有任何证据能证明这是被强迫签的合同,合同也看不出这是高利贷,报警了也没用。
妹子一直卖身还款,却遥遥无期,在巨大的压力下,无奈选择报警。
结局是,警察把这群诈骗犯一锅端了。
类似的真实案例多如牛毛,刚毕业的大学生忙着找工作,基于学生一贯的懒蠢,做直播当网红月入5万的工作极具诱惑力。
公司事先承诺的非常好,轻松月入过万,合同其中一条是,在合约期内,如果擅自离职,要赔偿50万违约金。
一个毫无粉丝基础的新人,注定了其收入几乎为零。
继续干,每月就赚一千多点,刚够吃饭。
离职,意味着天价违约金,毕竟是签过合同的。
但凡是提出离职的人,公司都会用合同要挟,大学生们只能打消念头。
出路也是有的,直播界潜规则,打赏超过XXX元,就能获得主播私人微信,打赏超过XXXXX元,就能和主播线下见面,其余的大家都懂。
运营这么一家网红公司,不到10个主播,每月能给公司带来30万利润。
综上,我们得出两个重要的结论。
合同是个控制人的好东西,任何虚无的存在,只要写在纸上,签字画押,就能困人心神!
卖身2两个月以上,外加巨大的心理压力,才能让人违反合同。
理论上,只要方法得当,温水青蛙,就能驭人如狗。
三)掀桌子
港片中,双方赌博,其中一方输光所有家产,最后肯定要掀桌子。
香港娱乐圈的一帮大佬原本就是黑社会出身,他们拍古惑仔完全是本色出演。
这个社会是割裂的,一边是经过16年正统教育,凡事喜欢讲道理的人。一边是受教育影响较少,深谙社会规则,凡事喜欢耍流氓的人。
觉醒的人则擅长用道理耍流氓,从那些完全讲道理的人身上榨取利润。
有个读者和朋友合伙开店,他负责投钱,朋友负责运营,前后投资了几十万,生意做赔了,但他的合伙人却没亏钱,先是日常营业收回成本,最后再赚了一笔店铺转让费。
想要钱?
不给!
想起诉?
没证据!
类似的桥段哥哥见识过太多了。
完整正规透明的商业行为,一方被另一方坑的家产全无,到处奔波,投诉无门,郁郁而终。
遇到这这种情况怎么办?
掀桌子啊!
凭你口吐莲花,如何合法合规,我只要掀桌子就够了。
凭你如何不还钱,我自有100000种不留证据的方法让你还钱,如果精神上无法战胜一个人,就从物理层面战胜它。
四)诉求
看到知识星球的这个提问,哥哥先是一笑,取出珍藏已久的82年矿泉水压压惊,这个律师函蛮专业的,肯定是读过相关法律,知道50万的侵权赔偿上限。
这显然是投石问路,如果真为了赔偿,收到的应该是法院传票啊。
对方的目的很明显,小伙子,别再抄了,再抄我就要去法院告你,既然你已经抄了,是不是要赔偿点侵权费…
法律规定的赔偿标准是以被侵权人的实际损失为依据,以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为依据。
起码也要是个大组织,维权才有利可图,算上时间支出和高昂的起诉成本,最后就赔几百块,完全不划算。
综上,应对方法很简单,顺着对方的话走,给足面子,承诺不在抄,但赔钱是不可能的。
总掀桌子太流氓,利益得失,在于计算。
— 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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