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8月19日07:39 来源:浙商网
比特币,由开源的P2P(点对点)软体产生的数字货币,这种诞生于互联网的虚拟货币,上周首次得到美国法律认可,这被认为是虚拟货币被官方接纳的“信号”。
实际上,比特币虽是虚拟货币,却具备了实际购买力,在不少购物网站上都可用比特币支付,但由于其不依赖于任何中央银行、政府、大型企业的支持或者信用担保,因此也不存在任何监管,投机行为导致比特币常常出现暴涨暴跌。正因如此,引得不少人做起了比特币的买卖。
最近,一位比特币卖家,因为售卖问题与阿里巴巴起了纠纷。
在速卖通上出售比特币
钱没收到比特币也没了
小陈,福建人,36岁,今年5月开始,小陈开始在速卖通平台交易比特币。速卖通,于2010年4月正式上线,是阿里巴巴旗下面向全球市场打造的在线交易平台,被广大卖家称为“国际版淘宝”。全球速卖通面向海外买家,通过支付宝国际账户进行担保交易,并使用国际快递发货。
小陈进行的是跨国交易,买家多为外国人,买家付美金到速卖通后,小陈从自己的网络钱包里将买家购买的比特币转到他的网络钱包,实时到账,买家收到后,确认收货,通知速卖通放款给小陈。
小陈说,比特币号称虚拟世界的黄金(另外一种虚拟货币叫莱特币,LTC,号称虚拟世界的白银),价格每天都在变动,有专门的交易所。“这几天国外价格是约112美金每个,合人民币将近700块,我都是以0.1个来卖的。”
前几十笔交易小陈运作得都很顺利,可是6月,小陈收到阿里发来的邮件,说他违反了速卖通的买卖条款,阿里已经将款项退给买家了。
小陈称,之后的十几笔交易,他都照常转了比特币,买家也都确认收货,没有异议,可阿里却不放款给他,还将钱退还给买家。“我的比特币没了,钱也没收到,损失谁来承担?这几笔交易我损失了1000多美金,折合人民币7000多元,我只要拿回我的钱。”小陈说,速卖通上卖比特币的卖家很多,自己越想越咽不下这口气,最后决定起诉阿里巴巴。
小陈认为,交易平台是没有处分财产的权利,只有保管的权利,只要买卖双方的货品不构成法律所禁止的违禁品,平台就不能在买家确认收货的情况下擅自将款项退还,“这明显是霸王条款,即便我违反了条款,他们也只可以处理我的账号,不能处理我的财产。”目前,小陈已经找到律师,打算最近向法院提交起诉书。
律师说法
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张锦伟
张律师说,这要看卖家小陈当时加入速卖通时是否签署或同意了包含了这种情况的协议。如果协议里明确指明了比特币这样的虚拟物品是禁止销售并有处罚规定,那么卖家小陈就违约在先,阿里有权按照合同将货款退给买家。
记者通过查询速卖通网站规则得知,在全球速卖通禁限售商品目录中明确禁止了“发布虚拟、无形产品,即无实际物流可追踪的产品”。而在发布违禁商品的处罚措施中指出:如买家已付款,无论物流状况如何均全额退款给买家,卖家承担全部责任。
针对卖家小陈提出的“霸王条款”“只能处理账号”等理由,张律师表示,小陈开通之前确实同意了条款,就有义务遵守条款,同意的情况下,就代表小陈也已经接受了该条款。
链接
他如何用比特币赚钱
比特币不依靠特定货币机构发行,它通过特定算法的大量计算产生。
小陈告诉我们,他售卖比特币赚钱的方式有两种。
一种是自己挖矿,这是利润最高的方式。负责比特币发行的人被称为“矿工”,比特币的发行过程被形象地称为“挖矿”,而比特币发行的实质则是“抢着记账”:“矿工”以计算力争夺交易数据记账权并获得相应的报酬。
比特币网络中每产生一笔新的交易信息都会对全网广播,大约每10分钟产生一个区块,区块里包含了这10分钟内全球被验证的交易,“矿工们”将这些交易数据打包(实际是在进行复杂的哈希值计算),并嵌入到已经形成的区块链中。谁能够最先算出符合条件的最小哈希值,谁就能得到一定数量的比特币。
由于区块哈希值的计算非常复杂,只能通过最原始的穷举法(密码破译方法,将密码逐个推算直到找出真正的密码)进行,这就令计算机的计算力成为能左右谁能得到比特币的因素(更准确地说,还要加上一点运气)。随着计算机计算力不断提高,以及能挖的比特币越来越少,普通计算机几乎无法挖到比特币,自己一个人挖矿可能要挖上几年才有50个币。
挖到比特币后再在网站出售,利润虽高,但耗时较长。
第二种,就是收购,赚差价,小陈基本就利用这个方式赚钱,用钱去收购比特币,由于比特币价格每天都在变动,所以可以低价时买进,等待升值,从中赚取差价。
不少面向科技玩家的网站,已经开始接受比特币交易,甚至有些商店可以接受比特币兑换美元、欧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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